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4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要求及待遇
1、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专业及执业要求:临床医学(内科、中医、中西医、全科、急诊及重症等专业),具有医师资格证,中级职称资格(内科、中医、中西医、全科、急诊及重症等专业)以上。
4、其他要求:须具有5年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
5、报名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8:00到晋城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晋城市城区白水东街1666号,晋城市人民医院白水院区勤政楼三楼302室)
6、报名时携带材料:《晋城市人民医院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报名登记表》、《晋城市人民医院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个人简历表》、《晋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毕业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中级职称资格(内科、中医、中西医、全科、急诊及重症等专业)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2023年12月18日进行资格及政治审查。
8、考试:按照《晋城市人民医院2023年自主聘用制岗位人员招聘方案》执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逐一录取,综合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考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9、体检与考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对象。
10、公示与聘用:依据招聘公告、方案规定、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选,进入聘用程序。
11、聘后管理:被录用人员将纳入晋城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我院聘用人员同工同酬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二、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人事科。
政策咨询:人事科(0356-2065204)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0356-206544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 《晋城市人民医院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报名登记表》.xlsx
2. 《晋城市人民医院招聘驻外医疗机构医师个人简历表》.xls
3. 《晋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xlsx
版权所有:晋城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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