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院方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院方,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制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三、制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和评价检查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评估。督促、检查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级人员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定期完成全院医疗质量分析、通报及实施奖惩。
四、定期修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技术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和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成员、职责和工作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相应的委员会会议。
五、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政务一般性管理如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讨论、重大手术讨论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类特殊会诊安排以及病房医疗工作的日常检查等。
六、组织完成每年度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阶段检查及终期评审,推进和稳固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
七、全院执业医师的管理和执业医师信息库的建设,及时完善修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等;认真组织完成每年度执业医师考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每年度医师资格与执业注册以及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工作。
八、组织对全院医疗人员的三基三严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青年医师素质,培养高质量人才。
九、负责各种指令性医疗工作的整体协调(卫生应急、卫生保健、对口支援等)。
十、输血管理、危急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