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的
通 知
党办通(2017)3号
各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全体党员的党员意识、模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在岗党员)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我院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全院范围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我是党员我负责、我是党员我光荣”为主题,组织引导共产党员自觉把身份亮出来、主动将形象树起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二、在职党员正常在岗期间,须自觉佩戴共产党员徽章(着工作服的党员将徽章佩戴于工牌上方,着常服的党员将徽章佩戴于外衣左胸上方),明示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监督。
三、院党委将根据医院岗位设置情况,适时制定“党员先锋岗”的实施标准,定期评选和设置“党员先锋岗”,为挂牌上岗的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标杆和典范。
四、各支部要把实行党员挂牌上岗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实行支部书记责任制,支部委员协助书记抓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
五、院党办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等形式,扎实推动党员挂牌上岗制度顺利执行。对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挂牌后因个人原因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党员,将报请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第一时间严肃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
党办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