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签署保证书 坚决执行“九不准”

 

      近期,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及省卫生厅厅长卫小春关于落实“九不准”规定的重要讲话精神,人人签署保证书,坚决执行“九不准”,在全院上下形成了整风肃纪、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
     院长秦中胜、纪委书记秦建平在全院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了认真的传达贯彻。院纠风办组织,院领导牵头,各科室积极响应,全院一千三百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九不准”规定,人人签署《坚决执行“九不准”保证书》,向患者承诺,向广大人民群众保证,从自身做起,遵规守纪,清廉行医,依法执业,决不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开单提成,不违规收费,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为商业目的统方,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收受回扣,不收受患者“红包”,彻底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同时,我院严格整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两名违规收费医务人员,其中解聘一人,扣罚私收费10倍金额一人,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分。
秦建平书记强调,这次活动不仅是卫生行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措施。我们就是要通过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从业水平,促进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树医疗行业新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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